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&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:毕业于南京大学,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,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、讲证据、熟知法条、深谙法理;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勇律师
手机号码:18666276068
邮箱地址:13776695015@163.com
执业证号:13201200610493975
执业律所: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、2306室
妇女作为婚姻家庭的弱势群体,往往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那么女方被打出淤青算家暴吗?南京婚姻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:
女方被打出淤青算家暴吗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被家庭成员打出淤青的,是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,被打者可以向居民、村民委员会;公安机关等救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
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。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后,应当给予帮助、处理。
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单位、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,有权及时劝阻。
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?
(1)家庭暴力首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,特别是身体权、健康权、生命权和自由权。遭受暴力的受害者,不仅在肉体上留下了伤痕,在心灵上更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,经常的暴力可能摧毁她们人生的信念和生活的信心,破坏她们与人正常交往的心理,扭曲她们的性格,不少受害者在压抑、焦虑,甚至痛苦中煎熬,精神恍惚,长此以往,有的精神失常或者走上轻生的道路。
(2)家庭暴力伴随着受害人的精神摧残。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女性,因此,她们受到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,只是因身体上的伤害是外在的,较为明显地吸引了人们更多的注意,精神上的伤害是内在的、较为隐蔽的而容易被人所忽视。精神上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。
(3)家庭暴力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。家庭暴力造成一些家庭长期不和,家庭解体。在调查中发现,孩子是家庭暴力的一个潜在而又隐性的受害群体,尽管他们的伤害可能不直接表现在肉体上,但对他们的心灵伤害却是永久的,对他们未来行为的影响也是间接而漫长的。在暴力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有诸多的心理和行为障碍,一是精神长期紧张,并因此发生不良情绪,甚至形成畸形心理品质。如社会交往中的自卑与自私,对他人和社会的反叛和无端的仇恨。二是性格极为懦弱或极具暴力倾向。由于环境的熏陶,这些孩子会不自觉地认同男尊女卑,女孩胆小怕事,男孩则具攻击性。三是行为上表现为人际关系差,难与人沟通。强烈的自尊心使这些孩子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状况,防备心理很强,形成古怪、孤僻的性格。这些人成年后较易成为施暴者,甚至走上打架、斗殴、盗窃的犯罪道路。
(4)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,阻碍了社会发展进步。家庭暴力若不加以制止和约束,将愈演愈烈,不仅在数量上增加,施暴的程度和手段也日趋加剧,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。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社会发展、进步的创造者,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,在其生命、生存及人身、人格、名誉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,又怎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、生活中去呢?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,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,而且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。
由此可见,家庭暴力危害巨大,女方被打出淤青的,是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,被打者可以向居民、村民委员会;公安机关等救助。以上就是南京婚姻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“女方被打出淤青算家暴吗”的相关法律知识,若有更多相关家庭暴力问题,欢迎咨询南京婚姻律师。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,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管理员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